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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5-02-11 10:36:34 发布者:电力科 阅读次数:

围绕“四力”抓执法 政企联合显成效
——孝感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
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安排
2015126日)
 
2014年是孝感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机构组建,正式开展执法工作的第一个年度,在孝感市经信委的坚强领导和孝感供电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提内力、借外力、凝合力、增战力”的“四力”方针,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电力行政执法职能,在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得到了省经信委和省供电公司的高度肯定,并作为典型在全省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现场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内部建设情况。
孝感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在组建之初就开展了建章立制和执法依据的划定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编印了《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2014年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大了内部建设力度:
1、归档保存,专人负责,建立了PPT电子案例库。按照收文、发文、电力行政执法的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及各项案件的办结情况等,对文档、案卷等进行分类,建立了案卷条目,根据办理时间及办理情况,备案保存,便于文档的调取和查阅。并将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以来,案件各环节的有关文档、资料和相关证据全部汇总扫描后以PPT形式建立了电子案例库。
2、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开展了执法人员的培训活动。对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和电力各部门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同志发放了《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督促学习电力法律法规、电力行政执法业务知识,以及宪法、依法行政基础知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知识,努力做到熟悉法律、精通业务。
3、统筹安排,计划有序,建立了工作月会制度。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建立了工作月会制度,每月初召开供电公司各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开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统筹安排下月工作任务,共同探讨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式。
(二)电力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情况。
为了营造氛围,打造声势,2014年,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活动。
1、开展了现场宣传与推介活动。一是于2014124利用孝感市“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孝感人民广场设置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宣传展位,摆放宣传展板,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并发放《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保护电力设施审批依据及流程》、《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禁止的施工作业行为及处罚规定》等宣传册页,积极宣传电力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各界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二是联合供电输电部门,在主要乡镇、街道、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张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标语、图片,设置宣传专栏,同时出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农村,循环播放《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法律法规常识,并派发各种宣传手册。
2、利用新闻媒体进行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和执法大队工作职责的推介。一是以播放宣传片、屏幕飞字、新闻报道三种形式,全年在孝感电视台开展电力法律法规和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二是在孝感晚报上刊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反窃电查处等新闻报道,对相关违法情况进行曝光,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3、借助互联网络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宣传。一是在孝感市经信委网站设立了电力行政执法专栏,分成“机构简介、依法行政、常用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四个子栏目,宣传执法大队工作职责、电力行政许可、电力行政处罚、电力法律法规及执法工作情况。二是在新华网、人民网、槐荫论坛等国内和孝感知名网站,不定期公布电力设施破坏及查处案件处理情况。
(三)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我们就高危用户安全、城区用电安全、反窃电、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加大与供电公司客服中心、检修公司、路灯局、各县市供电公司的配合力度,共同做好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1、反窃电工作开展情况。联合孝感供电公司,通过SG186营销管理系统、营销稽查监控平台、营销信息采集等系统收集的用户信息及数据,筛选锁定疑似窃电用户,运用“查、处、改、管”的闭环控制原理和“望、闻、问、切、药”五项用电检查方法,采取“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举措,在全市开展了各项反窃电工作。一是强化法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多角度发声、多范围宣传,营造反窃电工作强大声势,使广大用电客户做到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供用电秩序。二是加强与公安等政府部门联系,政警企三方联手,形成反窃电工作高压态势,共同打击窃电行为。三是全员参与,采取白天查计量装置、临时用电,夜晚查挂线等窃电行为,在80个供电所同步行动,有针对性的突击检查可能有问题的用户,形成铁证,严厉打击盗窃电能的违法行为,并采取技术和人防等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窃电现象。
同时,我们协调市、县两级经信和供电部门,在全市同步开展了冬季、夏季两次反窃电专项行动,取得了实效。2014年全市共查处窃电案件75起,补收电量31.3万度,补收电费23.2万元;查处违约用电4613户,补收电量885.9万度,补收电费381.4万元,收取违约电费达121.2万元。有效地打击了违章窃、用电行为,净化了用电环境。
2、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为了及时消除隐患,我们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一年来,共协调处理了220千伏线下违章作业12起,110千伏、220千伏线下违章建房6起,35千伏、110千伏、500千伏线下树障8起,危及220千伏、500千伏线路杆塔安全7起。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共同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建房、种树的,我们联系城建、土地、规划等部门进行提前介入,未对电力设施构成威胁或造成隐患,相关部门予以审批,造成威胁和隐患且已施工的,由规划、城建部门出面责令停工,并协助督促整改。对未经批准,擅自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单位或个人,我们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通知供电部门采取停止供电、不予用电报装等手段和措施,令其整改,确保电力设施安全。2014年,我市220千伏输电线路做到了零跳闸,得到了省供电公司的高度赞扬。
二是加强外部协调,协助做好变电站节假日期间安全运行工作。变电站承担着政府部门、企业及居民用电的供电任务,属重点保护单位。近几年,变电站周边居民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漂浮物造成变电站多次跳闸,严重影响了正常供用电。为了切实防范这些不安全因素,电力行政执法大队积极与变电站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沟通与衔接,每逢节日假前都下发了《关于协助做好变电站节假日期间安全运行的函》,请各社区、村委会协助做好变电站节假日期间安全运行工作,以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供用电,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开展了电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孝感市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造成电力线路受损和停电事故屡有发生,主要集中在起重、挖掘、建筑施工等方面,给电网安全运行带来很大的隐患,且存在明显的上升趋势。为了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去年初,我们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发布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办理行政许可的公告,并与孝感供电公司推行政企联手合作的模式,确立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行政许可管理制度。2014年,执法大队完成了湖北红太阳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天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孝感丰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施工作业行政许可审批,使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行政许可工作迈上正轨。
3、重要客户供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情况。2014年,由孝感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带领供电公司客服部门,对孝感供电区域内一级重要用户9户、二级重要用户32户的双电源配备情况、电气设备安全状况、受(送)电场所安全措施、安全制度等方面开展了4次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共检查出隐患和问题312处。特别是201461017日,我们联合孝感市安监局,对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重点用电单位进行了供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共查出各类用电安全隐患60余处,其中有重大安全隐患3家,由安监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将进行重点督办,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我们将继续围绕“提内力、借外力、凝合力、增战力”的“四力”方针,进一步加大内部建设、部门联系、宣传贯彻和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用电环境,争取再创佳绩。
1、提升内力,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力度。一是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在做好案件处理案卷归档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案卷电子文档,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文档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邀请精通法律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专家,讲授电力行政执法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电力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流程;三是坚持工作月会机制,每个月初召集电力各部门从事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总结上月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安排下月相关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任务有目标。
2、借助外力,加大电力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加大有关电力法律法规、电力行政执法和打击电力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为电力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对电力行政执法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建立起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群众之间权威、有效、快捷的信息传播和沟通渠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电、护电意识,引导教育群众自觉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
3、凝聚合力,增进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力度。一是加强与土地、规划、农业、林业、开发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争取相关部门在土地开发、项目规划、农林生产改造、工程建设等方面提前沟通与衔接,从源头上消除电力设施外破情况,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二是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合作,形成执法合力。积极争取公安、安监、城管、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共同打击违法行为,对重大安全隐患主要负责人,要给予警告并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对拒不接受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因此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按《电力法》和有关法律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4、增加战力,增强电力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反窃电专项检查和废旧回收检查等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供用电秩序,遏制偷电行为,特别要抓住一批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以及违章建筑给电力安全运行带来严重威胁的典型案件进行重点查处,震慑犯罪,严厉打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产生良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